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网上办”变为“掌上办”
全市首张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投用
9月6日,在沧州市委编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沧州市老年大学通过“事业单位登记App”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随后该单位顺利使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登录了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业务,成为全市首家领取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在申办社保、开立银行账户、缴存公积金、刻制印章、申领机动车船牌照等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的唯一合法凭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事业单位到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可以出示法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比传统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办理更高效、使用更安全、保管携带更便捷。
今年7月份,沧州市被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3个设区市之一。为推进试点工作,沧州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在市本级和河间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运河区3个县级试点同步推进。
沧州市全力保障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顺利推广应用,试点单位和地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核发,核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后,核发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对已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登记App”,直接申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沧州市还加强电子证书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强化电子证书管理,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管理办法,创新电子证书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
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推广运用,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网上办”变为“掌上办”,正式迈入数字化时代。沧州市委编办还将继续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互认互用,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为沧州市政务服务改革提供基础支撑。(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邢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