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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2023-10-20 08:27:14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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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市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更好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作用,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旨在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工作,助力营造省会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看,府院联动机制具体包括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重点案件专班机制。

  其中,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有关重大事项。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处置具体问题。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共识的,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台账,明确监测、评估重点内容,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及时汇总破产相关政策、重大案件进展及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对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处置,由市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对社会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由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与属地政府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协调配合,专项推进解决。

  通知明确,通过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要完成的18项主要任务包括积极引导困境企业寻求破产保护;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强化破产企业职工民生权益保障;便利破产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解决企业重整融资难题等。

  其中,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及时引导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协调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欠缴社会保险补缴、职工工资拖欠、职工再就业等问题;落实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政策,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在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在财产处置方案表决等方面切实支持企业破产工作;支持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修复。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将重整投资招募、破产财产处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记者 吴 温)

[作者: 吴 温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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