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联合抓好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截至10月15日,全市衔接资金合计13.8亿元,实际支出11.1亿元,支出进度为80.5%,达到并超过国家考核要求0.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3亿元,实际支出3.8亿元,支出进度89.3%,超过国家考核要求9.3个百分点,各级衔接资金和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有序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市财政局建立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制约资金支出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加大对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筑牢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采取通报、督导等形式,积极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落实国家考核要求,加快项目建设以及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衔接资金高效使用。(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张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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