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推行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审批时间由10.5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
从10月25日举行的邢台市政务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提高审批质效,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间由10.5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郭风刚介绍,实施办法属全省首创,适用于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城市支路等级的道路工程,以及符合《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试行)》但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政工程。
实施办法规定,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出图、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和设计单位共同承担主体责任,对规划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规范、数据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邢台市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后,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划设计方案不再进行“初审”“审定”,直接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避免其“多头跑、多次跑”。
对采用告知承诺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履行检查职责,承诺不实的将被确定为失信行为,要求其即刻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该局有权撤销其行政许可。(记者王永晨)
[作者: 王永晨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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