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从保定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在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即《保定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12日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部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地方性法规。
此次《规定》颁布实施,对于该市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何重要意义?保定市副市长谢鹏介绍,该市以此为契机,聚焦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制造业强市目标,持续激发创新活力,继续加大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力度,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竞争力,进一步壮大以先进制造业集群为支撑的“7+18+N”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先进制造业则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定》紧扣该市发展目标,注重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规定》既系统总结提炼以往推动措施成功经验,又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市有效做法,并上升为法规制度高度,保证促进措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文阁介绍,《规定》共二十六条,从目标定位、职责分工、发展方向、支持保障、容错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法治手段推动该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第一条明确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制造业强市发展目标,第三条明确遵循创新驱动、质效优先、绿色转型、协同融合、开放合作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原则。
《规定》第六条提出,统筹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协同、区域协同,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战略的发展。另外,从培育壮大优质制造业企业,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竞争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等重点领域作出规定,培育壮大优质制造业企业。
《规定》强化组织推动力量,提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必须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发展合力。明确各级政府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职责,要求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建立统筹推动机制,制定具体推动政策;明确各级工信部门负责先进制造业协调推进和指导评价等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在落实规划引领、发展任务、政策措施、环境保障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的职责;明确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结合发展现状,细化发展措施
2022年11月,保定市电力及新能源高端装备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2年12月,保定市成为“国家区域(城市)产业名片打造计划”首批试点城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连续8年位居全省第一……近年来,保定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定》立足保定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现状,对发展路径进行积极探索,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强化和明确。
《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五条,围绕优质企业建设、产业链建设提升、集群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基础再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制造体系构造、塑造品牌形象等方面细化发展措施。明确应当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计划,辐射引领全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电力及新能源装备集群向世界级先进集群迈进,推动电力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延链,生物医药健康、高端新材料等潜力优势产业补链,纺织服装箱包、食品加工和通用设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升链,新型储能、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服务机器人、算力网络、生物基础材料、细胞和基因治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着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业,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规定》要求,市政府应当制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指导计划,提供从技术孵化到企业、产业以及产业集群的全周期服务,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推进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市、县级政府应当推动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专业招商,鼓励重点产业链相关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协作。统筹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强化产业集群梯次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依托领军企业以及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组织,创新产业集群治理模式。
《规定》突出创新驱动举措。在技术创新方面,要求定期发布产业基础领域技术攻关项目,建立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对取得重大攻关突破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或者团队按规定给予奖励;在智能制造方面,要求建立健全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支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培育示范应用场景和标杆企业。
强调绿色发展引领。要求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加强节能诊断和节能监察,支持企业、园区、行业间合作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构造绿色制造体系等。
建立容错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定》为该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创新举措提供法治保障,特别是建立容错机制,提供包容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规定》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从土地、资本、人才等方面,明确提高先进制造业发展要素支撑效率的路径,提出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落实工业用地节约集约有关政策,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建立健全以股权投资、财政贴息、事后奖补为主的财政支持机制,探索设立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基金;加大先进制造业领域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紧缺人才培养。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从支撑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环境出发,在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提升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明确监督执行和容错机制。《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作出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相关指标进行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区域先进制造业发展环境评估、系统研究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还作出定期开展政策执行绩效评估和调整优化,提高政策精准度的规定。特别是,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中先行先试,未达到预期效果,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谢鹏表示,结合《规定》实施,该市将建立分责处理、限时办理、协同治理、分级考核等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先进制造业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发展导向、支撑保障、考核评价等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服务流程,不断提升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效率。(记者 寇国莹 通讯员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