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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023-12-22 09:30:52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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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2023-2024年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结合秋冬季施工特点,综合运用定期检查、全面排查、重点督导、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形式,加强检查管控,督促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主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扎实有效做好施工扬尘防控工作。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停工前要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类长距离市政、城市道路等线性工程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分段开挖、及时回填,尽量减少一次性土方作业时间、范围;地铁工程宜采用封闭化施工。铁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和防尘网要符合相关加固要求,避免发生影响铁路运行事件。

  要以城市建成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拆除工程为重点,突出大风沙尘天气、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督导落实到位。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周边和处于建(构)筑物拆除、基坑开挖、绿化及外管网施工阶段的、以及屡次发生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建筑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增加巡查、抽查和暗访频次。对住建领域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积极推荐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通知明确,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对反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多日连续超标、现场扬尘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巡查频次,采取约谈企业、停工整改、顶格处罚等措施,确保彻底整治。对不按标准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视频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扬尘污染管控及排放情况的,依法责令整改到位并严肃处理。凡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反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或施工扬尘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整改受到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资格。(记者 李小白 通讯员 郭晓丽)

[作者: 李小白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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