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组于6月25日至7月19日分别对保定市、邯郸市开展第三轮第五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督察组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重点问题,紧盯责任落实,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
督察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重大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美丽中国、美丽河北建设方面工作情况;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侵占河道、生态破坏情况等。
督察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严格遵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坚决防止“一刀切”“滥问责”行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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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