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发布消费维权普法案例 护航民生安心消费-新华网河北频道-新华网
2023-01-31 08: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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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发布消费维权普法案例 护航民生安心消费

2026-03-16 18:50:13来源: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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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口中院)与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普法案例,聚焦酒类假冒、医疗美容、预付式消费等民生领域热点纠纷,通过“以案释法”精准厘清权利边界,为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筑牢法治屏障。

  本次发布的5个案例覆盖食品、服务、商品交易等多类消费场景,既针对农村市场假冒食品、“三无”减肥产品等痛点,也直面医疗美容欺诈、预付式消费跑路等乱象,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法律标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售假售劣必担责 守护乡村“舌尖安全”

  案例一:范某从梁某批发部购买18箱某品牌陈酿酒,支付货款2160元,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经鉴定该酒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法院审理认为,梁某无法证明食品来源合法且未尽进货审查义务,判决其退还货款2160元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21600元。

  张家口中院副院长邢海丽表示,本案彰显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护,明确乡村批发零售主体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源头守护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医美资质是底线 故意欺诈从严惩处

  案例二:宋某经营的美容店无医疗美容资质,却以“某活细胞”活动招揽顾客。马某注射后面部出现“馒化”、颗粒状问题。法院认定宋某构成故意欺诈,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38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7600元。

  “医疗美容具有创伤性,资质是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案例明确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边界,认定无资质提供服务属欺诈,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为净化医美市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司法指引。

  预付“跑路”可追责 未经清算办理注销难逃责

  案例三:肖某在王某经营的养生公司购买31万余元预付服务,剩余10万余元未消费时,公司未经清算办理注销。法院判决王某作为股东退还未消费服务费10万余元及利息。

  预付式消费便利百姓生活,但商家注销关门、恶意逃债问题频发。本案明确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的主体责任,遏制违法逃债行为,为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提供裁判范本,切实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

  “三无”减肥产品为假药 十倍赔偿护健康

  案例四:宋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购买20盒无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信息的针剂型减肥产品,花费2000元,使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经法院认定该产品为假药,判决销售者万某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2万元。

  “减肥产品直接注入人体,风险高、隐患大。”本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三无”产品“零容忍”,警示从业者严格审查产品质量,规范药品销售行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有机食品宣传要真实 虚假宣传必担责

  案例五:曾某网购两单标注“有机产品”的蔬菜,花费56.9元,发现产品无有机认证标识,且与宣传图片严重不符。法院认定经营者使用过期认证构成虚假宣传,判决退还货款56.9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元。

  本案针对有机食品领域蹭概念、炒概念行为,强化食品宣传真实性监管,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张家口中院副院长邢海丽表示,将持续聚焦民生消费热点,深化司法与行政联动,通过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增强群众消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赵洲、李文江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作者: 赵洲、李文江  责任编辑: 高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