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岗位供给、服务均等、培训提质、权益保障、兜底帮扶等方面系统部署工作,旨在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全力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措施》明确,河北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强化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平等就业、合理配置。到“十五五”时期末,全省城乡就业渠道更加畅通,就业服务与培训资源更加均衡。
多渠道扩容就业岗位,拓展城乡就业空间。《措施》提出,河北将着力提升县域就业承载能力,发展优势富民产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载体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分类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等专项行动。同时,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和“土特产”品牌打造,深挖乡村就业潜力,提升乡村就业承载力。
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措施》明确,各地科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增强乡村就业创业吸引力。鼓励通过技术合作、资质认定等方式,引导各类优质市场化人才向乡村流动。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零工市场等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辐射城乡、覆盖基层的公共创业服务网络,培育一批“创业陪跑”空间,提供创业体验、孵化、发展全过程支持。
《措施》还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体系,以及健全就业帮扶、失业保险、社会救助联动衔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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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