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08: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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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车经营和消费提示

2021年12月03日 08:26:54来源: 石家庄日报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车经营和消费提示

  电动车禁止加装车篷车厢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方便、快捷、环保等特点,成为不少市民的重要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电动车事故和消费投诉也日渐增多,那么如何选购电动自行车呢?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车消费者、经营者发出经营和消费提示,其中对于未备案的老年代步车和非法拼装、改装的电动车,以及有加装车篷、车厢等现象的,都被明确禁止销售。

  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加强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规范电动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车销售、维修等经营者提出:销售的电动车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无CCC认证、未在工信部备案的非法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禁止非法拼装电动车,禁止销售非法拼装、改装的电动车;禁止通过改装或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等方式,使电动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加长、加宽电动车前后车架,禁止在电动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车辆出厂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禁止其他更改电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该局提示广大电动车消费者:购买电动车首先查看该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注意查验产品的国家标准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要购买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的产品;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 CCC 认证,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未在工信部备案的非法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不要购买各类经过改装、拼装的电动车,对已购买的电动车产品不私自进行改装;购买电动车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并保存好随车的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相关材料。

  市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拼装、改装电动车及销售违法违规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5”。(记者 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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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莉莉  责任编辑: 杨丹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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