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将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在调解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日前,沧州市决定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有意愿从事公益调解工作的爱心人士可积极报名参与,各相关单位也可以推荐调委会成员。
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业务上受市住建局指导,主要受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调解过程中秉承“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服务原则,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调委会成员主要由主城区物业系统工作骨干,相关专业(法学、经济、建筑类)专家学者,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工作人员,各领域专职调解员,媒体记者,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等组成,共产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优先聘请。同时,调委会成员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热爱公益事业。专家学者应拥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业内影响力,能够为物业调解工作提供相关支持,能够胜任物业纠纷相关的调解工作等。
沧州市将综合考虑推荐人员素质能力、专业比例、年龄结构以及履行职责等因素,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调委会,发放正式聘书,任期两年。(记者戴绍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