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今年已下达省级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3亿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经济保民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9亿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厅今年已下达省级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3亿元。
救助补助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此项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结合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下达市县,并适当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深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县民政部门按规定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支付到救助家庭、个人及有关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记者马朝丽 通讯员何菲、周耀光)
[作者: 马朝丽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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