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以及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破解基层群众看病难题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介。
为满足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用药需求,我省制订出台了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工作,打造“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就医格局。在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用药需求上,一方面鼓励医共体内部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备,满足一般病或者是诊断比较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在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另一方面通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药械统一管理”,根据临床需要,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药品和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做到了有效衔接。
群众用药更加便捷。据介绍,目前,我省要求村卫生室药品不少于260种,其中要求40%的药品主要用于常见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需求,基本可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用药需求。
为了加强培养,把人才引进来,2019年以来,我省利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面向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项目,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截至目前,共招收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82人。同时,在全省推广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模式,由地方财政出资,委托医学院校培养本乡本土、高中学历人员或乡村医生子女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按程序注册后直接到村卫生室工作。
针对基层待遇低,留不住人才的现状,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了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改革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原则上可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50%比例用于增发绩效工资,增发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
在加强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方面,我省主要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乡聘村用”,全力解决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2020年,我省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待遇比照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截至目前,我省纳入一体化管理的62757名乡村医生全部缴纳了养老保险。 (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