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法院获悉,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张家口、承德等9个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旨在整合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和质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全省高、中级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和解案件,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商事案件、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及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办理其他清算与破产事务等。
近年来,全省法院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去年共受理1140件。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是省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促进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破产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除雄安新区中院外,省法院和11个设区市中院均已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现省市法院全覆盖。(记者刘冉 通讯员吴艳霞、孟冬)
[作者: 刘冉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