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将破除吸纳京津科技成果中的制约因素,通过资金和政策组合拳,推动创新要素向河北集聚。
根据《措施》,在激发创新主体吸纳转化积极性方面,针对企业,河北将由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吸纳转化京津科技成果,降低企业创新投入风险;针对科研人员,将鼓励从事成果转化,在现金激励、利益分配和职称评定方面给予更多保障。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河北提出打造京津科技成果直通车、激励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服务两项举措,由政府搭建成果供给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发挥市场化、专业化作用,畅通成果转化服务通道。(记者史自强)
[作者: 史自强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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