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沧州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行动”
2月15日,沧州市在全市开展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实施村容村貌“清洁”行动。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全面清除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死角死面等积存垃圾、柴草杂物,彻底清脏治乱。整治破旧院落、废弃厂房,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和腾退出的空地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和公用停车场等。
实施厕所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新建粪污处理站、配备抽粪车、新建厕所运营监管平台、改造提升户厕等重点民生工作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厕所维修、粪污清掏、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做好农村厕所后期管护。
实施生活污水“管控”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治污工作态势。加强对群众节水教育引导,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县乡村明确专人对未纳入管理的私人抽粪队伍进行督查、管控,杜绝粪污随处倾倒现象。
实施黑臭水体“消臭”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村庄死角死面,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回填利用等多种措施,彻底清污消臭。促进坑塘沟渠和水系连通,因地制宜打造美丽景观。
实施生活垃圾“无害”行动。健全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体系和村庄保洁机制,提升信息化精准管理水平,及时有效清除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实施建筑垃圾“分类”行动。采取粉碎转化、坑塘回填、回收再利用等多种方式,结合村庄道路硬化和小游园建设等,有效利用建筑垃圾。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和堆卸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形就势打造生态景观。实现建筑垃圾有序管理,一般建筑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其余建筑垃圾做到堆放整齐、规范管理。(记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