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三级网络
日前,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张家口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笔者从会上获悉,该市城市化进程较快,老旧房屋已进入质量问题频发期,加之张家口地区地质结构复杂,极易发生安全隐患问题。
为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管控,研究制定了此政策,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张家口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房屋安全管理三级网络,推进房屋安全管理网络化;针对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治理解危进行责任划分,推进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化;市、县(区)城建档案机构为公众查阅和利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提供便利并免费服务,推进房屋安全信息透明化;对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建设单位和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的安全职责进行划分,对房屋使用和装修的禁止性行为进行明确,加强了房屋装修备案制度的落实力度,推进房屋使用装修规范化;明确了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形,并对房屋安全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行为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和治理制度化;规定了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的要求,并提出了必须进行安全鉴定的情形,推进房屋安全全面化。(记者郭晓通 通讯员张致铠)
[作者: 郭晓通 责任编辑: 袁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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